“养儿防老不如参加养老保险养老更保险”正逐渐成为内蒙古城乡居民的共识。“越老越实惠,一个月给发310元的养老金。靠养老金就能衣食无忧。”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身体硬朗、喜欢串门的呼市清水河县70岁的李忠常和人们说起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
做好养老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是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目前,内蒙古开展的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86.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760.9万人,现在,自治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和经办能力进一步提高。但制度如何优化,让养老保险更保险的呼声在百姓当中越来越高。
制度全覆盖
“今年我们缴了500元的档次,以前是200元的档次,还有一些村民缴了1000元,多缴将来多得。”主动前来缴费的呼市保合少村村民任双喜说:“在我们村大家基本上都参保了。”
在2011年,根据区情,内蒙古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重度残疾人和城乡低保户等,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截至今年9月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全区城乡居民应参保人数为811万人,实际参保人数为760.9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79.78万人。政府为25.8万人代缴了养老保险。而在我区经过20多年发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86.1万人,同比增加了24.3万人。
按照“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50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参保率达到60%以上。事实上,这一目标我区已提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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