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淮南矿业集团一社保干部非法占有已故退休职工工资及遗属生活费58万多元,近日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5月份,原淮南矿业集团建井工程处退休工人巩某等3人去世,淮南矿业集团社保干部张训安趁死者家属办理丧葬手续的机会,占有家属交来的工资卡,并获取密码。之后,张训安没按规定从养老金档案删除三人的相关资料,而是利用此3张工资卡陆续从银行取款占为己有。此外,张训安还违反规定不上报遗属减员表,不从计算机档案库销户,先后截留48名遗属生活费卡。期间,张训安还将虚报的遗属过节费存入其掌握的银行卡上,并从银行取款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训安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产58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贪污数额巨大,犯罪次数多,犯罪对象为具有国家优抚性质的社保资金,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和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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