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拟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将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此次提高幅度按照2013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具体调整办法将在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以太原市为例,2013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九连跳”,月平均增加228元,退休人员养老金达到平均每人每月2080元,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全市退休人员可通过发放银行的480多个营业网点就近领取养老金,方便快捷。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还可以办理养老金直发,免除在异地领取的手续费,确保养老金完整不缩水。此次养老金调整,将惠及全市约3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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