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补领92元,今后按月发放每年计发4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缴费年限津贴,按缴费年限计算,每年计发4元。目前,江门市社保局正在发放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的津贴,今后将按月发放。据统计,江门共有22万人可享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人均可发放92元。市社保局提醒,津贴将于月底前发放至养老金个人账户,市民可到银行网点查询到账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通知,从2013年10月起开始计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发放对象为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津贴。《通知》表示,津贴发放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抽取,并要求各地社保局在3月底前完成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津贴发放。
对于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实际缴费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为总的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分为多种情况,例如部队转业人员,其在部队服役的年限也认同为社保缴费年限,此外从国家机关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也认同为缴费年限。
据统计,江门共有22万人可享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人均可发放92元。市社保局介绍,津贴发放工作已经开始,3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市民可到银行网点查询津贴到账情况。此外,该津贴不包含在养老金调升范围内,为单独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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