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是怎么形成的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
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企业大规模覆盖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当时,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许多企业发不出退休金。在此背景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扩面,并提出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任务目标,解决职工“领不到养老金”这个最突出的矛盾。
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
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改革方案】
今年4月新一届政府各副总理分工落定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多项重点领域改革作出部署。其中,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框架下,分管社会保障的副总理马凯向人社部下达任务,要求上半年拿出两个领域的改革方案。其一为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其二为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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