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保定市民从媒体上看到退休人员有取暖补贴的消息后,询问自己的退休工资存折上一直没有这项收入,是否需要另外办什么手续?就此,记者联系了保定市人社局,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了解。
保定市企业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烤火费),发放时间为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具体金额为:11月份发放80元,12月至次年2月每月发放160元,3月发放80元。
保定市人社局提醒,此次随工资发放的是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不在此列。请企业退休职工仔细核对工资数额,确定是否已发放取暖补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的发放情况,可以直接向退休金的发放单位咨询。
附:保定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冬季取暖补贴如何确定执行标准
一、目前,保定市党政机关离休干部冬季取暖补贴,执行补贴标准是:副市级以上、县级、科级以下人员取暖补贴额分别为441元、373元、272元(建国前老工人272元)。按照企业离休干部与所在地党政机关离休干部待遇基本平衡的原则,企业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冬季取暖补贴也照此执行。
二、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执行的是(冀人社发〔2010〕10号)标准,每人640元(涞源县每人800元)标准执行。
三、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形式,2010年冬季取暖补贴由原来的一次发放,改为按取暖期逐月列入养老金发放。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我市冬季取暖期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