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养老已成为全民高度关注的话题,实现老有所养也是各地政府研究的重头戏。近日,保监会传出保险版“以房养老”草案,即通过住房反向抵押给养老保险公司将住房、养老、保险连在一起,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但是,由于经营模式并没有突破,且配套机制不健全,这一保险版“以房养老”很有可能成为鸡肋。
仅是倒按揭的翻版
无明显优势
保监会近期起草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正在各保险公司不断传阅。依据征求意见,保险业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进行试点推行保险版“以房养老”。
据了解,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主要针对的是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老年人可将其名下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在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的基础上,还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这便是所谓的保险版“以房养老”。
事实上,早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提出之前,关于“以房养老”的模式就已在国内尝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倒按揭模式。据悉,倒按揭也称“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有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身故;当房主身故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有。
这种倒按揭的形式其实上海早在2007年就曾尝试过,但由于70年房屋产权年限无法解决而效果并不明显。而中信银行(4.58,-0.03,-0.65%)在广州试水的倒按揭也是如此,2011年3月,中信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名为“中信银行养老按揭贷款”的“以房养老”业务——信福年华借记卡,这张借记卡具有倒按揭功能,成功办理以房养老业务后,卡上每个月都会收到该行发放的“以房养老”资金,目前在广州全面铺开。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人士透露,虽已有一些市民咨询该业务,但付诸行动者并不多。
一位北京高校保险系教授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实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倒按揭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区别,此前在倒按揭推行时出现过的70年产权处置盲点、老年人不易认可、房屋评估定价难等问题放在保险版“以房养老”上依然存在。因此,这也注定了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的推动工作将很艰难,况且保险公司还要考虑出现房屋贬值等系统性风险的问题。
再保机制产权处置均存盲点
险企将谨慎涉足
此次保监会起草的征求意见稿中还特别提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两种模式,分别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而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
国寿养老险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张绍白表示,这两种模式主要是将所抵押房屋的增值风险考虑在内,但却忽略了房屋出现贬值风险时的防控方案。因为国内的房价目前为止并没有经历过完整成熟的波动历史,难以评估国内房市的波动趋势,因此国内房价一旦出现下跌趋势,恐给保险公司带来系统性风险。
一位研究反向抵押养老的专业人士介绍,国外在推行时会有再保机制,每年支付一定再保险费,若亏损再保公司将补足差价。但国内还没有这样的机制,还是从定价角度承担远期房产市场难估的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对房屋定价会相对保守,但定价一旦偏低老年人又会觉得不划算,难以找到平衡。
除此之外,导致保险版“以房养老”先天不足的最大障碍便是我国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这意味着现在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会遇到房产归谁的问题,是老年人、继承者,还是保险公司,目前均无明确的配套细则。“若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行,一旦所有权归属问题不解决,保险公司将会顾虑重重,因为前期将养老金支付了,后期再因处置住房不当引来纠纷将得不偿失。”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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