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昨日公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普遍调整为97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有每月加发80元的倾斜。
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即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按国家要求,方案还附加了“倾斜调整”: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未达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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