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出台了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特别对参保人员的条件明显放宽,小城镇户口和超龄人员也纳入其中,并增加了政府补贴。
延庆县政府透露,新办法规定,因特殊原因超过缴费年龄,集体和个人具有缴费能力,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趸缴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起即可开始领取养老金。
新办法还特别增加了政府补贴的规定:当年缴费总额达到当年农村低保缴费标准的,可享受县财政每人每年100元的补贴;在此基础上,农村义务兵、残疾人还可再享受每人一次性200元的补贴;新参保的独生子女父母再享受每人一次性100元补贴;超龄人员参加农保的,缴费总额达到当年农村低保缴费标准的,可享受县财政一次性1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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