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2014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及遗属领取定期救济费资格认证工作。此次认证范围包括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领取定期救济费的遗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转入的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认证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据了解,离退休(职)人员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退休证,遗属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领取证,到本人居住的社区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在连云港长期居住、养老保险关系在外地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接到参保地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后,携此表和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社区进行认证。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亲自到社区办理认证手续的,其亲属可以到居住地社区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符合认证范围的广大离退休人员和遗属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逾期未办理认证手续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遇,待补办手续后,再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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