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人社局正式对外公布了该市201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将上涨10%,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本次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包括: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10%增发基本养老金。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2000元的人员,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60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得高于200元。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年龄段再分别增加30-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适当增发的对象包括: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以上4类人员,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据悉,苏州市社保中心目前正在准备相关待遇调整和资金调度工作,以确保市区22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在4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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