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日益增多。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呢?
记者从市社保所了解到,首先,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须满15年;其次,要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但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原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并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五年的,可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对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作岗位五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经体检审核确实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若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到存档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