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
今年增长水平高于去年从1月1日起调整最迟4月中旬发放到位
3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4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正式出炉。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江西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对象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我省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方面,将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并扩大低收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9个档次,可增加85元到185元不等。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见右表)。
高龄人员获特殊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我省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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