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人社部门要求,4月份将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
“刚去查了工资卡,这个月多出788元,是不是涨工资的钱到了?”4月21日,本报接到沈阳市民周女士的电话,说出了她对今年养老金上涨标准的困惑:“去年没到70周岁,涨了207元;今年加上70岁老人的20元补助,才涨了197元,这养老金到底咋个涨法?”
对号入座,看看您能涨多钱
在调整范围内的退休(职)人员,符合缴费年限要求(含视同,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按退休时间不同,具体细分为6档(详见图表)。
在此基础上,根据年龄、职称等不同,养老金分别再做相应增加。其中,符合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含)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80(含)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相应标准。
退休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与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比对后确定增资额度,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退休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与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比对后确定增资额度,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按照规定,上述退休人员增资时,对差额部分不足4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本人月领取的统筹内养老金与统筹外养老金之和达到或超过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不再倾斜。
我们以来电咨询的周女士为例,周女士1942年10月出生,1964年参加工作,1995年退休,工龄32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照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她上涨的工资=32(缴费年限)×2(按照工龄每月增加部分)+113(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2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197元。加上她上年1444元的月工资,经过第九次上调,她今年每月能拿到1641元的养老金。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单独调整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末,在我省各类行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创办的集体性质企业从事生产自救、辅助性生产岗位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以下简称“五七家属工”),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正式职工身份,未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从2011年11月1日起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百姓心声:“涨声小”总比不涨强
“比去年涨得少了。”细心的市民刘先生将今年我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与2012年对比后发现,在特殊调整上,每个档次均较去年有所“缩水”。
例如:在退休时间分段计算增加额上,几乎每档都比去年减少了30元;在老年补助增加额上,70岁以上和80岁以上分别减少了15和30元;相差最大的为退休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去年增加额为550元,今年是450元。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按照目前我省平均基本养老金1662元计算,上涨10%之后,人均将达到1828.2元。
虽然今年我省养老金“涨声”小于去年,但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还是充满期待和报以掌声的:“退休了,也没给国家做啥贡献。涨工资终究是好事,总比一分不涨的好。”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