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班加点做准备工作,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早发放到每一个退休(职)人员手中。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调整标准分普调和特调。普调为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96元,退职人员每月人均增加72元;按缴费年限调整,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特调按照年龄调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60元。在以上调整的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2065元的,一律调整到2065元。
2013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7元。另外,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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