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社保局获悉,自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4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我省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分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部分,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3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据悉,按照相关要求,本月底前,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必须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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