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寿光市住建局建工处获悉,日前,寿光市制定了调整和换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的意见,对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和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建筑企业的养老金拨付标准总体提高了10%至20%。
据了解,按照新的拨付标准,拨付等级为一级的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金由原来的80%提高至90%,二级企业由60%提高至70%,三级企业由30%提高至50%。新的拨付等级和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寿光市建筑企业本次拨付等级调整及《管理手册》换证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初审、报省审批三个阶段。
建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和标准调整,是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通过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更加公正、公平、合理,更适应当前本市建筑企业实情,核定条件也更加科学合理,将提高建筑企业为职工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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