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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倾斜调整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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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蒙古电信退休职工郑春江在8月19日致电本报热线询问,2013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但自治区企退高级职称人员待遇没有兑现。已是年终,这项政策是否落到了实处?

  内蒙古电信退休职工郑春江在8月19日致电本报热线询问,2013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但自治区企退高级职称人员待遇没有兑现。已是年终,这项政策是否落到了实处?

  12月29日,本报记者回访了郑春江,他告诉记者,自治区企退高级职称人员待遇从12月份开始兑现。“按照新的规定,调整后我的养老金增加了291元。”

  对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进亮回应称,此次自治区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倾斜调整养老金待遇,是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7号文件调整的。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2013年1号文件第二条普调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低于4434元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可按照差额部分的70%进行倾斜调整,增加金额超过550元的,按550元调整;普调后,月养老金仍低于3903元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含高级技师、高级政工师),可按照差额部分的70%进行倾斜调整,增加金额超过450元的,按450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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