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100余元,继续位居全省第一。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前3个月应增加的养老金。
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为10%。全市共有70.5万退休人员享受这一实惠。
个别退休人员对养老金调整金额有异议,可到本地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金支付部门查询。
4个群体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养老金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
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五七家属工”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