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14年末,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年末,四川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4月23日,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按照该《意见》,2014年末,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合并后的制度,将在原来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缴费档次。政府相应的补贴标准也比以往有所提高。基础
养老金上,四川从原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同时,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
缴费档次增至13个鼓励多缴多得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3日,四川省政府公布的《意见》明确,2014年末,在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据悉,以往,新农保的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而两者合并后,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3个档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与以前相比,增加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个档次。
各市(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四川省人社厅和四川省财政厅将依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