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日),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天津市在就业、增收、人才等方面都形成了良好的局面,全年新增就业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开展职业培训105万人次,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超额完成,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239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620元,增长10%。今年(2013年),天津市目标要实现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在社保方面要主动适应城镇化步伐加快的形势,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贯通,实现城市与农村、职工与居民、天津市与外地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
就业今年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
今年,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方面,将以调整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核心,坚持增加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并重、化解就业难与招工难并重,促进就业与产业发展联动、与结构调整并举、与市场需求相接,实现总量扩大、质量提高、结构改善。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天津市将建立促进就业新机制。把大项目好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对吸纳就业容量大、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从源头上扩大就业。落实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实时监测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家庭户均就业人口和就业人口负担率的考核,促进充分就业。
今年,将实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新举措。把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放在首位,支持大学生和未就业的中职、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社保、工资补贴政策和“三支一扶”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深入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围绕示范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三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此外,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保持现有岗位稳定性。对部分招工难企业,积极组织跨省市劳务协作,开展企校对接、校校对接,深化人力资源配置。
收入企业劳动报酬总额涨13%
今年,全市将实施更加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全面落实天津市增加群众收入20条政策措施,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增加职工工资。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总量调控、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大力推进企业与职工的协商共决。全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200万职工。
此外,构建齐抓共管的增收工作格局。完善低收入企业增资督导机制,重点对按最低工资标准踩线发薪、收入增长缓慢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导。完善困难群体综合帮扶机制,协同民政部门和工青妇、残联等人民团体,对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给予帮扶救助,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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