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保法》)将正式实施,这部关乎所有劳动者利益的“民生大法”,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进行了翔实规定。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部“民生大法”,本报特别邀请西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国兴全面剖析解读。
权威解读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三种。
职工养老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强制参保。《社保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未就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农民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的筹集方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职工未缴够15年,退休后能否领取养老金?
案例:张先生明年就要退休了,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只有13年,没有达到领取养老金规定的最低年限15年。他退休后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
王国兴:《社保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养老保险转到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折算,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达到退休年龄后再继续缴费的,最长可再缴纳几年,是否可一次性趸缴,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农民工参保不够15年咋办?能否提前支取?
案例:在西安打工的农民工小王说,公司已给他缴纳了3年基本养老保险,他想过几年不干了就回老家,他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否连本带息退还呢?还有农民工担心,他们在多个城市打工,回家务农时又不能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将来如果达不到15年的缴费年限怎么办?
王国兴:以前农民工可以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如今,《社保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也就是说,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关系,保存其参保记录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算。如果到异地就业,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继续累积缴费年限,待将来退休时,符合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农保。
跨省流动就业,将来养老金咋计算?
案例:“现在工作比较自由,可能在这个城市缴了几年,在另一个城市缴几年,将来退休时养老金咋计算,以哪个城市的养老金为标准?”李女士咨询。
王国兴:根据《社保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不缴费可从单位银行账户划拨
《社保法》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是强制参保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保,也包括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对于不为员工参加社保的,以及骗保等行为,将严厉惩罚。骗保者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王国兴说,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不缴社保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一些不缴纳社保的单位,王国兴说,今后将加大处罚力度。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100确定应当缴纳的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费的,社保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保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保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保者死亡,个人账户能继承吗?
案例:如果参保者因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时,还没有领取退休金,其个人账户怎么办?
王国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亲属继承。
至于个人账户如何继承,是将个人账户转入继承人的账户,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缴够15年,是不是就不用再缴了?
案例:“职工养老保险缴够15年,是不是就不用再缴纳了?缴多了将来会不会多发很多?”不少读者咨询。
王国兴:按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缴纳的,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费基数一般有上下限,上限不超过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60%。
职工缴纳达到15年后,还要继续缴纳,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来养老金的计发,将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等因素确定。参保者缴纳的基数越高,时间越长,将来发放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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