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能接听的读者咨询量很有限,但很多读者来电咨询的问题大体一致,为此本报记者还专访了有关专家,就读者集中反映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了解。
养老保险转移也有条件
在众多读者来电中,关于国家最新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咨询最多,由于该《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从而彻底打破了养老保险地域间的阻碍。
不过,在办理转移的过程中,也有特殊情况。江西省社保中心副主任万斌告诉记者,包括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有,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之外,原则上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至户籍地以外。当他们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可在新就业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此外,对于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养老保险缴费在当地(非户籍地)未满10年的劳动者,办理转移也针对个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限制。欲办理转移业务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转移分四步走
热线接听过程中,也有读者提出,办理转移业务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江西省社保中心业务一处处长陈福华告诉记者,如果一市民以前在南昌工作,而后又去了北京,那么申请转移步骤是:
开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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