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371.83元,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多缴25.62元,最多多缴42.7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4年7月1日起,对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371.83元。调整前,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158.33元,此次上调了213.5元。
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同缴费需求,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原来的5档增加为7档,增设200%、300%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60%、70%、80%、90%、100%、200%、300%当中的任一缴费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比例为20%。
沈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7月4日-7月15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或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户籍所在地养老保险分局个体科窗口填写《2014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如在网上办理选档,请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主页面上选择信息查询栏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沈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仍旧是“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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