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迎来调整。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可增加基本养老金,3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与全省调整办法一致,今年,合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普遍调整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体现公平,每人每月增加95元。二是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1年的按1年增加,鼓励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合肥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水平,将2013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养老金标准,分别增加30元、50元、70元、90元,即由原来的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11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
据悉,自2006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增加不足上述标准的,补足到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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