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咨询有关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的问题。她说:“我在私企上班,养老保险单位给交一部分,我个人每年缴纳的数额不同,具体该如何计算。我爱人从事个体生意,想自主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据市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两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工资基数有上限和下限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该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因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要根据工资而定。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举例说,2013年我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407元,月平均工资为3867元。那么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就以3867元为准,最低不能低于它的60%,即2320元;最高不能高于它的300%,即11602元。
个人名义参保人员缴纳的比例为基数的20%。按照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自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也是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的。在这个基数上,分为三个档,分别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3867元、2320元和1547元。因此,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就有三种选择:一是3867×20%=773.4元,二是2320×20%=464元,三是1547×20%=309.4元。根据这三个档次,全年分别缴纳9280.8元、5568元、371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