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今年52岁,1998年办的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现在已经缴够15年养老保险费了,听说能办理退休啦,怎么办呀,需要哪些手续?”在东河区社保中心的业务窗口旁,一位张姓大爷焦急地询问。
近几日,自1998年起参保、缴费已满15年的到龄参保者,前来咨询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体劳动者越来越多。像张大爷老伴这种情况,完全符合申报退休条件,只要到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申报办理即可。
记者了解到,凡是1998年参保的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在退休前一个月向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申报材料有本人退休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历年缴费票据、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1998年参保个体劳动者退休申报表》一式两份。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下发1998年参保的个体劳动者退休审批流程的通知》,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先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为每月16日至20日;初审后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批,审批时间为每月21日至25日。
此外,7月6日,小编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4年1月起,包头市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187.56元。截至6月底,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已到位。
包头调整了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92.34元
据悉,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具体调待方案,为2013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工”和“集体工”)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此次包头市调待人数为24.19万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2.34元。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187.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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