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城乡居民不同的养老需求特点,两制度合并后统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办法,个人年缴费标准从100—2000元,全省统一设定12个档次,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社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资助。
中央对享受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
养老金,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12个缴费档次,补贴从30元起步,每档增加10元,最高到17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确定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范围,并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待遇及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5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
实施统一基金管理。将原有的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逐步推进基金省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