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条例》中“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两条尤其引人关注。在事业单位社保改革已成大方向后,事业单位及个人何时起缴纳养老保险,是否会影响现在的收入,未来如何领取养老金等问题也都随之浮出水面。
从省、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全省已有部分事业单位开始参加社保,但高校等事业单位如何参保的具体细则还未出台,养老金计算办法和缴费暂未挂钩。
全省部分事业单位已参保个人缴纳8%
《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实早在《条例》出台前,省内就已有部分事业单位及员工开始参保。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部分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
沈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沈阳市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这两类,其他的事业单位及个人还未开始缴纳。
随着7月1日即将到来,各事业单位中开始流传即将缴纳养老保险的说法,对此,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高校等事业单位来说参保是大方向,但具体细则还未出台,何时出台、内容是什么还要等国家的细则出来后再定。
目前还未接到从7月1日起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通知,但都表示,“未来应该是要缴纳养老保险,开始时间有可能是年底,也可能是明年,我们也都在等通知。”
沈阳事业单位退休金暂未与新规挂钩
《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拿到手的养老金比并轨前多还是少,尤其即将退休的人群。目前来看,沈阳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还是依照现有的计算办法,养老金缴费暂不与退休金计算办法挂钩,很多人担心养老金变少的情况暂时不会出现。至于未来会如何,就要看是否会有新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办法出台。
此前改革试点事业单位按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
早在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全国5省份先期开展试点(辽宁不在其列)。首先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可直接并入机关单位,按公务员对待;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转企,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对对接。对这部分人实行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即要求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养老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方案实施前退休的可享受原退休待遇;方案实施后开始缴费,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参照企业模式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对于方案实施前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中人”,则由财政按照“每工作一年视同缴费一年”的原则,代为一次性补足应缴保险费,再参照企业模式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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