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岚皋县近日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提高。基本政策是:
一是普遍参加调整,年龄大的多调,体现公平因素。即: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效率因素。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因素。
三是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本次调整是陕西省第十次增加养老金,涉及岚皋县2330名退休职工,年增发养老金近520万元,调整的养老金已于3月19日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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