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提出,退休工资占收入比的最低目标为55%。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测算,2011年我国企业养老金占收入仅42。9%,低于国际警戒线。有学者认为,并不是退休金增速慢,而是近年来在职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异常迅速。
退休工资占收入比,又叫替代率,实际上是退休群体与劳动者收入的比例,静态的数值反映出保障的基本成色,动态的变化则表现出收入分配的差别。企业养老金占收入仅42。9%,说明保障的成色很低。
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估算,2000—2010年,我国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年均增长率接近15%。同一时期,基础养老金水平仅按10%的标准提高。在物价增长联动收入增长的背景下,退休金的成色在缩水,从一定程度上增大了退休人员尤其是企业退休职工的相对剥夺感。
相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工资几乎与在职人员同比例增长,每两年调整一次。如此语境下,尽管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按照10%的比例,从2005年至今,实现了九连涨,但由于基数与增幅的先天差别,两类人员实有待遇之间的差别,亦未得到实质性的缩小。养老身份背后撕裂的公平感也没有得到应有弥合。
养老保障作为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手段,如果不能体现出“保基本”的成色,不能缩小群体之间的差别,反而让弱者更弱、强者更强,那就应该说是分配方式上公平保障机制的缺失。从宏观上讲,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仅为10%左右,并且增长的幅度低于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公共财政托底与保障得不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企业养老保险收支中的问题,而将提高替代率转嫁给基金征缴,无疑会加大企业负担,也是行不通的。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才是难以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别,无法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的根本原因。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机关事业单位,更靠近公共财富,无形中弱化了地方对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增长的动力。由此可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上需要国家公共财政发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保障支出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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