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通知精神,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缴费时限为7月10日至8月10日,届时昌乐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居)委会、单位办理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和1000元的整数倍若干档次。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各村(居)通过民主程序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县财政每人每年发放6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缴费期内的城乡居民,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缴费即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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