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42元
记者22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相关部门日前下发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2013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2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未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社保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自行调整。
养老金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2元。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5元;“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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