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从1月1日起,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新农保和城居保10个缴费档次,每个对应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据悉,这是我省首次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事关两项保险制度上千万参保群众福祉。在前年和去年以及今年的省两会上,都不断有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呼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待遇,代表委员们认为,这几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每年都在调整,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直没有变过,影响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代表委员们的呼吁,引起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列为今年省政府19件民生实事之一。
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的方案。据省人社厅农保处相关人士介绍,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已达3001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1090万人。目前,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保险制度履盖人群众领待标准和缴费标准一致。其中领待人员基础养老金均为每月55元,根据调整方案,从1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从现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据悉,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仅此一项,省级财政将投入6.6亿元。各市(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
除基础养老金增加外,政府缴费补贴也有所增加。目前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设置100—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相对应的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100—200元档次,均补贴30元;300元档次补贴35元;400元档次补贴40元;500元档次补贴45元;600元档次补贴50元;700档次补贴55元;800档次补贴60元;900元档次补贴65元;1000元档次补贴70元。从1月1日起,相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其中,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80元。所需资金按省政府常务会已批准的省财政对各地补助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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