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虚报冒领”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金行为,秭归县
社会保险局多路并进、多措并举,筑牢村、乡(镇)、县三道防线,今年以来,筛选重复参保人员26人,追回13人重复领取的待遇9509.74元,杜绝了重复领取
养老金行为;与民政高龄发放名册进行比对,暂停347人员的待遇,并积极进一步核实和追缴。
做好“宣”字。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专题片,在部分乡镇将重复申领、死亡冒领
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受到惩处的案例印成宣传单,走村串户,将法律法规送到城乡居民手中;突出“核”字。在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资格认证;抓住“报”字。建立
社保局、乡镇人社中心、村(社区居委会)三级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待遇享受人员生存状况做到每月一次调查、每月一次报告;做严一个“查”字。与县直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多渠道查实生存状况。与民政部门联系建立高龄人员台账,与卫生部门联系建立体弱、多病人员基础台账,掌握特殊群体重点对象的基础信息。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定期从户籍管理、殡葬管理机构调取户籍注销和死亡安葬人员相关资料;做实“追”字。除按政策规定停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之外,及时追回虚报冒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核查不严,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影响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建立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