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我市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市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4〕80号),决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每年100元至1000元调整至1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由10个档次调整至12个档次,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增加两个缴费档次后,财政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其中,个人年缴1500元,财政每年补贴170元,个人年缴2000元,财政每年补贴220元。
据悉,我市45周岁的城乡居民如果选择2000元的档次连续缴费15年,按照3%的计息利率测算,60周岁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77元,比选择1000元的档次高出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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