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市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意在有效防止社保基金欺诈冒领现象,依法维护退休人员的
社会保险权益,确保退休人员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该局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和吉林省《离退休人员指纹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吉社保[2003]46号)规定,已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014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认证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
【认证时间】
从5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认证办法】
1.退休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在退休人员所居住的社区认证;
2.吉化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本公司退休办认证;
3.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处发函认证,退休人员本人也可以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社保局社区管理处认证。
吉林市社保局提醒广大退休人员,要及时到所居住的社区认证。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按规定认真填写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加盖公章后寄回社区管理处。逾期不认证,将影响您的养老金正常发放。
如果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拨打电话6507004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