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我省
养老金政府补助部分将提高,最高档补贴额度将提高至100元。记者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此项新政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从明年开始,养老金政府补贴部分将提高: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均为100元。与现行的政策相比,政府补贴每个档次都增加了,其中最高档的补贴额度从现行的75元提高至1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还明确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政府承担。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政府仍按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此外,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