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齐齐哈尔市人社局了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将对2000名社会化发放管理的原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工作,是市机关事业
社会保险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部署,他们积极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筹措资金380余万元,确保离退休职工增加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按文件规定凡符合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按照此调整办法及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