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不涨?1月15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崔力夫透露,今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还要涨,而且增长幅度不低于10%。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测算和申报过程中,预计上半年能够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养老金:提高幅度约为上年月均养老金的10%
据崔力夫介绍,本次调整的总体政策原则与去年基本相同,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201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大约10%确定,
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的计发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虽然实际执行日一般都会晚于规定执行日,但并不影响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对于规定执行日至实际执行日这一期间内调整的养老金,将按照相关要求补发。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吉林省按照国家规定,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8年来,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上翻了一番。2012年调整后,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70元左右。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平均水平确定此次提高幅度,全省人均调整水平为137元左右。吉林省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将不低于10%。比照2012年的养老金发放标准,2013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长将不低于137元。
“但这不是最后确定的提高幅度。以往我们提高的幅度都比国家规定的平均调整水平要高,此次调整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但具体的比例还需进一步的测算和确定。另外,人均调整水平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调到这个水平,具体到每个人会因退休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各有不同,有的低于平均水平,有的高于平均水平。”崔力夫特别强调。
就业:去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9.03万人
崔力夫介绍,在过去的201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59.03万人,比上年增长6.8%;城镇登记失业率3.65%,比上年降低0.05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达到37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0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7.55万人实现就业。目前,全省公益性岗位数量达到了12.33万个,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达100%。
一卡通:今年将为450万人发放新的社会保障卡
截至2012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覆盖总人次达到3468万,覆盖面创历史新高。2012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15.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
2012年,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面启动,新的社会保障卡不仅具有原医保卡就医购药的功能,而且增设了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功能以及金融功能,未来还可以实现公共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业务经办功能。2013年吉林省将为450万人发放新的社会保障卡,持有新卡的总人数达到1200万人。到“十二五”末期,吉林省计划制作发行新的社会保障卡2000万张,覆盖全省70%以上的人群。
医保:今年启动实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
2012年,吉林省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平均增长16%,其中长春、吉林两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1150元,在全国的排名从17位提升到13位。吉林省还及时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要求企业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国有企业,如果没有落实工资指导线,领导也不允许提高工资。另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促进和帮助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来工作,使农民通过打工获得的收入达到了人均2480元。
吉林省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80%。崔力夫透露,吉林省将在2013年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方便必须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并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就地就医、持卡结算。
人才:30名创新创业人才每人获20万元奖励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激励科研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吉林省在2012年首次开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有30人将在1月举行的大会上受到省政府表彰,每人获得奖励20万元。改革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由以前的按工种补贴变为按工种、学时补贴,培训补贴标准增加一倍。在2012年举行的第二届吉林省技师大赛上,共评选出了403名首席技师,计划在4月或5月进行命名和表彰,每人奖励1万元。此外,吉林省还新获批建立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企:未落实工资指导线领导也不许涨工资
去年,全省创业就业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势头。据崔力夫介绍,201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59.03万人,比上年增长6.8%;城镇登记失业率3.65%,比上年降低0.05个百分点。
“2012年我们再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平均增长16%,其中长春、吉林两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1150元,使吉林省在全国的排名从17位提升到13位。”崔力夫说。而且,吉林省去年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要求企业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国有企业,如果没有落实工资指导线,领导也不允许提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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