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区按照人均月增加191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2005年以来的第10次连调,我区按照国家要求,调取了全区符合调整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础数据,样本总数达135万人,通过对基础数据进行整合,对与养老金相关的年龄、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办理退休时间等指标,进行了分析与测算,统筹考虑了近几年调整养老金工作中广大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周边省市的做法进行的调整。调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起始时间是2014年1月1日。
我区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我区调整办法规定,普遍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按缴费年限约人均调整84元,两项合计172元,占总体调整水平的90%。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我区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特殊困难群体适当倾斜调整:按照国家要求,对2013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增加5元,上不封顶;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我区采取了保底的办法,养老金低于650元的,可先调整到650元后再进行普调。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冯有宽介绍,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涉及17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6月底前全部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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