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为114万名企业离退休(含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人均增加220元。截至3月末,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25元。
今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由2010年的75%和60%提高到80%和70%。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前提下,保持在6倍以上。目前对老工伤人员身份进行了确认,已完成了18。48万人实名登记造册工作,正在进一步汇总整理。同时着手制定国家对我区老工伤纳入统筹一次性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
此外,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正在积极准备。截至3月底,全区已有10个盟市(赤峰市、兴安盟除外)的83个旗县(市、区),共21256人兑现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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