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市将调整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据统计,此次调整,较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届时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全市共有68.15万企业退休人员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如下: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今年还将参照以往托低办法,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
此外,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