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民李先生:我在原单位曾缴过
养老保险费,但自从我10年前从单位离职后,就再没缴过了。中断缴费后,我心里很不踏实,担心年老后没有基本生活保障,但几次想去补缴,又觉得经济负担太重。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的人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10月15日,记者就此与章贡区
社保局取得了联系。据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江西省有关部门关于建立
社会保险个人预缴专户的通知规定精神,参保人员如存在下述情况可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应征服兵役期间,不带薪上学期间,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按江西省目前政策规定,除上述情况外,不允许中断缴费,参保职工续保需补齐之前的欠款才行。同时,跨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途断保职工续保须补齐之前的欠款,这样工龄和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退休时计发的
养老金待遇也越高。
依上规定,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应尽早补缴之前的欠款并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