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问了
社保局工作人员,每月退休金增加了120元,内心真是高兴。”3月31日,在苍溪县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的企业退休工人樊柏贤说。
今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颁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11号),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接到通知后,加班加点精心组织实施,并与市局上下联动积极筹措资金,于2014年3月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目前,该县230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57.44元,1至3月份共补发1087万余元。
据了解,这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自2002年以来的第十二次调整,此次调整继续执行普调调整和倾斜性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
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起执行。调整标准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同时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原个体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工人等特殊人群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倾斜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