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
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保待遇支付科获悉,11月起,我市将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农民
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者将停发2015年度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据了解,今年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资格认证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待遇领取者的生存状况、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
社会保险待遇等。资格认证将涉及全市近36万城乡居保和2.8万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待遇领取。
据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保待遇支付科负责人表示,待遇领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参保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重病、残疾、瘫痪等特殊群体可凭医院证明、残疾证等相关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资格认证经办人员将上门为其进行认证。
该负责人表示,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随时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对于没有通过资格认证或未进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从2015年1月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后再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