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矿集团大河边煤矿。
274名矿工从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手里接过了被骗取的
养老金。
“谢谢,谢谢。”一脸憨厚的老矿工张才远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手里紧紧攥着自己当年被骗的“血汗钱”,眼眶中打转的泪水让他几度哽咽。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009年至2011年,大河边煤矿原人力资源科职工谢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取矿工一次性补缴
养老保险金过程中,故意增加个人缴纳金额,从中诈取矿工所缴养老金40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
案件侦破了,但钱一直没能追回来。由于养老金关系着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大河边煤矿的职工反映强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多次带领干警深入辖区国有企业座谈,征求意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今年4月2日,钟山区检察院在与水矿集团干部职工座谈时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案情梳理工作,并派专人组织、领导、跟踪、落实谢某涉嫌诈骗一案的审查及赃款追回。
在案件核实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由于部分矿工未能提供缴纳养老金收据、案件卷内无缴纳养老保险收据底册,并且谢某在调离工作岗位之前没有移交收取养老保险的收据底册,所以无法具体认定谢某所诈骗的总金额。
此时的谢某也心怀侥幸,一直不开口说明收据底册的下落。就在案件走入瓶颈时,钟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承办人找到了谢某及其亲属,多次耐心的教导、说服,谢某最终同意将其收取养老保险金的收据底册提交检察院。承办人在核实了底册的真实性和收款情况后,最终确定谢某诈骗大河边煤矿274名矿工养老保险金39.8万余元。
“3年了,没想到钱还能追回来。”张才远感慨地告诉记者,自己终于能不再纠结这个事情,睡个安稳觉了。
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企业发展纳入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