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参保人员(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退休及申领
养老金手续需提交材料
(一)《南宁市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申报表》1份;
(二)《职工退休公示证明》1份;
(三)《南宁市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3份;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五)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八)本人银行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卡(开户清单或业务清单)复印件一式2份;
(九)个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十)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需提供材料
(一)《南宁市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申报表》1份;
(二)《职工退休公示证明》1份;
(三)《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3份;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五)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人事档案;
(七)《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八)本人银行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卡(开户清单或业务清单)复印件一式2份;
(九)个人申请退休报告;
(十)办理由管理岗位转为非管理岗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申请退休报告和单位核定岗位性质报告各1份;(需本人和单位签章);
(十一)属特殊工种退休或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提供《特殊工种退休核准或政策性提前退休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
(十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1份;
(十三)个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十四)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