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的意见》,记者获悉,江苏将探索建立失独老人保险制度,并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
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无锡正在试点失独老人保险,苏州、常州也在试点老年
护理保险。”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江苏已经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
意外伤害保险,以后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后还会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减税养老’。”
该负责人表示,以后还将转变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凡是市场化方式能够提供、社会力量可以承担的项目,都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为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