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后,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出台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目前,25省份整合形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要求和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增设缴费档次、领取
养老金条件、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跨地区转移接续、发放丧葬补助金等新政策得到规范,有效解决了农村与城镇相关政策不尽一致、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从制度上、政策上消除了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
政策越来越完善,然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然偏低。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标”已经纳入议程,其基本参照指标是物价水平、各级财政承担能力和低保等保障标准。